检察干警存在的心理问题
检察干警存在的心理问题
首先界定一下什么是心理健康,1946年第三次国际心理卫生大会上,曾为心理健康下过一个定义:“所谓心理健康是指身体、智能以及情感上,在与他人的心理健康不相矛盾的范围内,将个人心境发展成最佳的状态。”心理健康的标志是:1、身体、情绪十分协调;2、适应环境,人际关系中彼此能谦让;3、有幸福感;4、在职业工作中,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过着有效率的生活。
因此,心理健康是指各类心理活动正常、关系协调、内容与现实一致和人格相对稳定的状态。健康的心理活动是一种处于动态平衡的心理过程。与此对应,不健康心理活动就是一种处于动态失衡的心理过程。常见的心理不健康现象表现为:由于现实的学习、工作、个人生活压力以及婚姻、家庭、社会适应等具体事件造成的各类不良情绪与行为(烦恼、厌倦、困惑、灰心、后悔、怨气、道德冲突、内疚、抉择困难、社会或家庭人际关系的矛盾、婚姻或恋爱造成的苦恼等)。基于以上的定义,本人认为,检察干警存在的心理健康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厌倦心理。基本的表现形式是:有的干警工作态度消极、缺乏工作热情,对工作事务不关心,面对愈来愈繁重的工作任务和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感到力不从心,于是采取推诿、敷衍、搪塞,不承担责任等态度;有的对周围的人和事物漠然处之;有的对工作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上班迟到、早退,对工作厌烦,不愿接受任务,接受任务后不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有的精神萎靡,情绪低落,心情郁闷,面色阴沉,工作相互推诿,互相拆台,出了问题将责任推给别人;有的对来访者服务态度不好,处理问题不及时;有的甚至工作时间炒股,上网聊天打游戏,处理私事;有的人工作不投入,对集体漠不关心,热衷于传话、打小报告等等。
2、抑郁心理。有的外表如常,内心却有着痛苦的体验;有的表现为情绪低落难得高兴起来;有的整日愁眉苦脸、总是忧愁伤感、唉声叹气;有的甚至悲观绝望等等;有的思维迟缓、自觉脑子不好使、记不住事,思考问题困难等。有的觉得脑子空空、变笨了;有的不爱活动,浑身发懒,走路缓慢,言语减少等。
3、后悔心理。由于检察职业的特殊性,检察干警进口严,出口不畅,由于天花板效应,相对于其他党政机关而言,升迁机会少,职位低、工资低,工作多,感觉从事检察工作吃亏,职业成就期待难以实现,由此而产生不满现状,羡慕党政领导机关干部升迁机遇多、晋升快、办事方便,不安心检察工作而常常处于浮躁心理状态。于是,工作消极,出工不出力;有的看到他人暴富,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感到自己能力也不差,却过着清贫的生活,产生道德冲突。
4、焦躁心理。一是由于工作任务完成不了或做不好,领导又批评催促,于是产生焦虑烦躁,甚至忧郁、失眠、头痛等,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5、愧疚心理。在检察系统中,检察干警无论是从事业务工作,还是综合工作,加班加点时常可见,尤其身处办案一线的检察干警为了查办案件,出差取证,十天半月不回家,是常有的事,难得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家庭。亲情难以兼顾,久而久之,容易造成与子女关系疏远,夫妻难以沟通,家人隔阂,家庭关系的稳固性也会受到影响。许多检察干警对父母、妻子和儿女常怀内疚之情,这种歉疚心态长期累积容易成为心理重负。
6、抉择困难心理。作为一个社会人,检察干警时时承受着人际压力。我国是一个典型的熟人社会,尤其是是基层检察院,地域小,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每当一个案件进入检察院,就会遇到来自各方面关系的干扰,检察干警需要顶着各种人情关系秉公办案。作为一个个体,处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之中,当不能满足他人要求的情况出现或者不能满足对自己比较有影响的人的要求时,常常面临着两难抉择,由此内心会产生焦虑、矛盾、无所适从的不良情绪。
7、内疚心理。由于身负社会对惩治腐败的希望,社会对检察干警期望愈高则压力愈大。检察机关作为惩治腐败的中坚力量,群众对其寄予很高的期望,但是腐败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作为寄生在社会肌体上的一颗毒瘤,仅靠检察机关一家是难以根除的。这时,作为一个社会人的检察干警,难免遭遇社会舆论的重压以及人际交往上的责难,有时甚至影响到日常工作的开展,由此常常产生内疚心理。此外,检察机关内部腐败问题较之一般腐败更能引起社会的关注,社会对惩治腐败要求更为苛刻,但舆论的过激反应往往又会在无形中给广大兢兢业业工作的检察干警在工作与社会交往上带来更大的心理负担。
8、人格冲突比较严重。据中国公务员心理健康网首席顾问
徐培基研究认为:人格冲突是公务员特殊的职业心理问题之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格(个性),它是在遗传和后天环境的交互作用下形成的。由于每个人的遗传基础不同,后天成长环境和成长经历不同,因此与他人的个性就有较大差别。每个人在生活和工作中会通过各种方式展现自己的个性。但在一些机关,不少公务员不仅要掩饰自己的情感、思想、需要和动机,甚至有时还不得不说假话。这种“内心世界”与“外部行为”的不一致就是人格冲突。人格冲突使公务员容易产生自责、烦躁、懊恼、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严重影响了公务员的心理健康和生活质量。作为公务员群体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检察干警也自然存在人格冲突问题。
